在涉及
购房交易的场合下,若因卖方或买方任何一方
违反合同约定导致交易无法实现,中介机构并无义务退回已收取的相应比例的
中介费用。因为在此种情况下,中介方已经成功促使了买卖双方之间的
合同关系得以建立,因此其有权按照事先约定的标准向买卖双方
当事人收取中介服务费用。
然而,当
合同签订之后,若其中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则另一方不能以该理由作为依据要求退还中介费用。
《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
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