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骤:向开发商提交
解除合同书面通知,若开发商予以认可,则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包括归还房屋、支付
退款以及
赔偿损失在内的相关事项;
如若开发商对此置之不理或者表示反对,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向行业所属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以寻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放商对相关损失承担责任,最终将由法院进行裁决。
第二步骤:解除
担保贷款合同。在
购房合同解除之后,您可以向提供贷款的银行提出解除
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申请。
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此类申请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与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