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则构成了
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
购房者有权向开发商提出
违约责任追究。如经过催告后,开发商仍然无法在三个月内履行交房义务并且未给出任何合理的解释,那么购房者便有权解除该份合同,同时所有因此产生的
经济损失均应由开发商负责承担。
然而,如果经过催告后,开发商能够在三个月内完成交房,那么购房者将无权解除该份合同,但仍可要求开发商对其
逾期交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
赔偿。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
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
不可抗力或者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