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之下,若开发商未能按照预定时间交付房屋,那么购买方应当给予其合理的宽限期限以完成相关手续。
然而,在此期间内,开发商亦须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具体包括按照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期限至实际交房日期之间产生的利息进行
赔偿。
在上述宽限
期限届满之后,倘若开发商仍然无法如约交房,那么购买方将具有合法权利解除该项合同,同时向开发商索回已支付的
购房款项以及所有利息,并且还需支付相应的
违约金。而关于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则通常会根据所缴纳的房款总额的一定比例来确定。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