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签订合同时出现违约行为时所需支付的赔付金额,有如下详细的法律
法规规定:如果开发企业已经在合同文件中清晰地注明了相应的
赔偿准则,那么他们就必须严格按照这些
合同条款中所规定的补偿幅度来执行赔付责任;另一方面,倘若买卖双方在
签署合同时没有就违约问题达成任何书面上的共识,那么作为违约方的开发企业就需要对购
买房屋的
消费者双倍退还其已支付的
定金,并且他们还需要在全额支付
购房款项的基础之上,额外支付银行同期
贷款利率两倍的利息以及
违约金。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
买受人可以请求
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
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
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
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
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