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逾期交付房屋之
诉讼时效问题:
(一)若涉及到因延迟支付或拒绝支付租金所引发之特殊
诉讼案件,其时效期间应为一年;
(二)对于一般的向人
民法院提起保护民事权益的诉讼而言,其时效通常设定为三年;
(三)如果权利受到侵害的时间已经超过二十年,那么人民法院将不予以审理此类案件。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九十八条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