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发过程中,倘若房地产开发商采取了
虚假宣传策略,那么便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须知,售楼广告及宣传材料仅为开发商吸引潜在
购房者之一种推广手段而已。若广告中所宣扬的相关内容并未明确载入
购销合同之中,即便未来实际情况与广告宣传明显不符,开发商通常并不需要为此类问题承担相应的责任。
然而,若虚假宣传信息对购房者的购买决策产生了重大影响,抑或是此类信息直接影响到房屋售价,在此等情形之下,房地产开发商则需承担因虚假宣传给购房者带来的
经济损失。
《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
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
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