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与
定金虽同为维护契约履行效力的手段,然二者本质及适用环境差异甚巨,有如天壤之别。违约金创设的基础在于违约行为,并无义务事先支付,仅待实际违约情形发生后方得触发相应法律责任;
至于定金,则须事前先期支付以作为约定的前提条件,自交
付定金那一刻起,定金条款即刻生效。因此,在承担违约经济责任时,定金本身并未包含在此范畴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
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
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
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