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房屋中介产生的
纠纷事宜,您可以选择前往中介企业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工商所及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和
申诉解决。而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在收到投诉后的七个工作日之内启动协调程序,并告知您最终的处理结果。若投诉过程中的协商环节无法妥善解决争议,则应该依据房屋租赁或
买卖合同中所指定的
仲裁机构作为公正的第三方来进行裁决。如果对于
仲裁结果仍然存在不满之处,则双方
当事人均有权直接向其所在区域的人
民法院发起
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合同纠纷和其他
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
起诉到人民法院的
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
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