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购买
定金是可以予以退还的。在买卖双方均按照约定履行的前提下,该笔款项应当被折抵为实际交易价格或者全额返还给买方;若由于特殊情况如自然因素导致无法签订正式的房屋
销售合同,或者对于协议以及
补充协议中的具体条款无法达成共识从而无法完成签约过程,这并不属于任何一方的责任范围之内,此时所缴纳的定金便可予以退还;
然而,如果卖方单方面违反了合同规定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那么所缴纳的定金则可以得到双倍的退还;除此之外,其他所有情况下的定金都将不予退还。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