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内部因
房产继承问题而产生的纷争通常有两大解决路径可供选择。
首先,
遗产继承人间可以通过内部协商来妥善处理
纠纷。如存在
遗嘱的话,应严格按照遗嘱内容执行;若未留下遗嘱,面临家庭内部纷争之际,我们应当秉持“以和为贵”的理念,进行友善且充分的协商与交流。倘若能通过协商方式解决房产继承难题,那么全体
继承人便需共同前往公证机构进行
遗产继承公证事宜,紧接着于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房产变动注册手续。
其次,倘若遗产继承人间始终无法达成共识,这时便可以向
被继承人离世时的居住地或主要房产所在地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公正裁决。在法院做出判决之前,同样会组织全体继承人参与调解工作,力图通过调解手段化解家庭内部的矛盾冲突。若调解无果,将正式依法进行判决,最终依照裁判文书办理房产变动注册手续。在此特别提醒各位,在
诉讼期间,对于如何多得或少得财产的主张,均须提供充足的
证据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
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受限制。继承人
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