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严格遵循相关法律
法规的前提条件之下,
购房定金是具备退还可能性的。我国现行法律明确规定,向接受
定金一方交
付定金的一方若未履行其事先约定好的
债务责任,则将丧失索回定金的权利;反之,若收取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约履行相应的债务义务,则必须返还对方双倍数额的定金。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