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借名买房过程中,值得重视且需要特别留意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对登记
购房人作全面深入的了解。在作出
借名购房决定之前,实际
出资人务必对这一关键环节给予充分关注,不仅要了解登记购房人的诚信状况、人际交往能力等基本信息,同时还需关注其
身份证件及
债务关系等重要细节,以便避免因疏忽而导致不必要的
经济损失。
其次,签订详细明确的书面协议。若双方未能签署书面协议,则在出现争议之时,实际出资人将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然而,倘若双方之间存在关于借名登记的书面约定,当实际出资人主张
房屋所有权或根据委托等合同
法律关系请求登记人办理
房屋过户登记时,法院将会对此予以认可并支持。
再次,即使未明确约定,仍有可能追回款项。若实际出资人能够提供充足
证据证明其对房屋确实存在出资行为,尽管尚不能证明其具有保留所有权的明确意图,但仍然可以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同时,其亦有权向登记人另行主张出资债权。
最后,采取房地产个人
抵押措施。实际出资人还可与登记购房人共同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为该房地产设立个人抵押,由登记购房人将该房地产抵押给实际出资人,如此一来,登记购房人便无法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擅自出售房屋,从而有效保护了实际出资人的利益不受侵害。
《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