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商品房
销售合同备案通常应在签订
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起计的三十个自然日内完成。具体而言,当房地产开发商开始预售
商品房时,其须向预购方出示相应的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示合法性以及证明自己有资格进行商品房预售活动。
此外,根据此等法律条文,房地产开发商还需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之日起的三十天内,前往商品房所在地区的县级或以上级别人民政府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以及负责土地管理方面事务的有关部门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向预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