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相关
法规,
租赁合同中的
承租方有义务按照双方事先商定好的租赁期限,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若承租方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租金,便构成了对租赁合同的实质性违约,出租方在此情况下有权根据租赁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承租方的相应
违约责任。若承租方未能支付租金或是延迟支付的原因并非出于其自身的合理抗辩,出租方可以通过
书面形式请求承租方在特定时间范围内予以补缴;如承租方仍无法按期履约,出租方可依据法律条款,行使解除租赁合同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
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
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