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房地产开发商未能如期交付房屋,
购房者可先行查阅所签署的
购房合同,以了解其中是否有关于此类情形的规定及解决方案。若合同中有相关条款,则应依据合同约定行事;若无明确规定,购房者可与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寻求妥善的解决办法。若双方未能就此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购房者可选择向相关机构提出调解申请,或直接向法院提
起诉讼,要求开发商立即履行其交付房屋的义务,并对因此给购房者带来的
经济损失予以相应
赔偿。在延期交付房屋达三个月之久的情况下,购房者有权依法请求解除购房合同。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
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
人身权益、
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
违约责任或者
侵权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
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
诉讼等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