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
购房过程中,购房者缴纳了
定金后才发现房屋并无齐全的五证,那么他有权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已经支付的款项。因为根据相关规定,开发商在销售前必须具备所有必要的许可证才能进行买卖活动。如果开发商未能提供这些证书,就构成了严重的违约行为,从而导致所签订的合同失去
法律效力。对此情形下,依法理应退还购房者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
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
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