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预售合同纠纷的解决,需要准备以下关键性的
证据材料:
首先是关于商品预售
合同关系的确立证明文件,其中包括:
(1)详细的
商品房预售合同及其相应的级别备案信息;
(2)
商品房预售项目所涉及的
土地使用权证书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其次,对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明文件也至关重要,具体包括:
(1)支付
购房款项的具体金额、时间节点、支付方式,以及是否存在未足额支付或
拖欠购房款的情况;
(2)关于房屋交付及办理
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相关事宜,包括未能如期交付房屋以及未能成功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原因与理由;
最后,还需提供有关商品房质量、面积状况的相关证据,以及对这些问题提出异议的相关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