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倘若不是出于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意图,便不能算是
违法行为;
然而,帮忙他人进行汽
车贷款购买时仍需承担一定程度的潜在风险。
首先,面临着的主要风险便是
征信风险。当
贷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或者恶意
拖欠债务时,提供贷款协助的人员就必须负责偿还相应的欠款。若未能及时完成还款,产生了
逾期记录,将会对自身的信用状况造成不良影响。
其次,倘若在借贷过程中出现
意外事故,为他人进行贷款协助的人员也可能因此受到牵连。
最后,这一行为还可能对个人未来的
贷款申请产生不利影响。例如,当个人计划贷款
购房时,由于曾经帮助他人进行过贷款,银行在计算其负债水平时,很可能会将该笔贷款计入其中。这样一来,不仅可能导致贷款额度被降低,甚至还有可能遭到银行的直接拒绝。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各位在决定是否为他人提供贷款协助之前,务必认真考虑可能带来的各种后果,切勿轻易做出此类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
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
产权证明作
担保或者超出
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
骗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