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发生延期交付房产的事件,那么它将被认定为违反了
合同义务。若是由于自然灾害或者合同双方共同同意的其他因素而导致房产延期交付的话,房地产开发商需要立即与购买者进行沟通,以确保他们之间的利益都能得到充分的保护和照顾。在此种情形下,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对其所销售的
商品房承担起严格的质量保修责任。为了确保这项承诺的落实,合同的双方应该在书面协议中详细地约定好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以及保修责任等相关的重要事宜。保修期自房产交付的那一天起就开始计算。对于非住宅性质的商品房来说,其保修期限不能低于建设工程
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中所规定的保修期限的持续时间。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因
不可抗力或者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