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及房产所有权争端的相关议题,可以采取以下四种方式予以妥善处理,具体包括和解、磋商、
仲裁以及
司法审判等多个环节。各方应当坚持以平等互利、互惠共赢为基础进行私下磋商,如果在这一过程中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考虑邀请第三方介入进行调解工作;倘若经过充分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就需要依据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并由其作出公正裁决;而对于那些依然无法得到妥善解决的问题,则可以选择将案件上诉至当地人
民法院,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合同纠纷和其他
财产权益
纠纷,可以仲裁。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
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