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应当依法有权向法院
递交与房屋已成功拍卖有关的相关证明文件,如经判定有效的拍卖
担保或仲裁决议等,以充分证明该物业的所有权已顺利过渡到您手中,并据此要求之前的居住者予以撤离;
2.同时,您还可考虑与负责处理此案的执行法官进行直接的会谈交流,恳请其协助向法庭提交强制拆除房屋的申请。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房地产拍卖过程中,
土地使用权并非作为房地产的一部分而存在,因此无法与房地产一并进行拍卖活动。如果您对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我们强烈建议您向上一级法院或者检察院提出裁决申请,以期撤销原先的拍卖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
债务或者
当事人约定实现
抵押的,
抵押权人可以与
抵押人协议,将
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
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撤销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物的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或者变卖抵押物。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