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购
买房屋时已经支
付定金之后,是否可以撤回首付款项这个问题,其最终的决定性因素仍然是
购房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内容。若合同之中详细列明了
定金以及首付款项的退还标准和条款,则应当严格依照合同的规定予以执行。
然而,假如合同之中并未就此问题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那么便需要由双方进行充分友好的协商以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
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