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房屋交付逾期的应对策略:
购房者须承担起催告开发商之义务,敦促其尽快履行房屋交付事宜,并对超过约定日期所造成的
经济损失进行合理
赔偿;若在收到催告后的三个月期限内开发商仍然未能履行交房义务,且无法提出合理的解释或理由,购楼者有权选择解除
买卖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全额返还已支付的房款本金及其应付利息,并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
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
不可抗力或者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