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面积误差比的计算方法如下所示:面积误差比=(实际测量所得面积-预测面积)x100%-预测面积。
此外,另一种表述形式为: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实际测量的计价面积-合同中约定的计价面积)的绝对值再乘以100%-约定的计价面积。当房屋面积存在误差时,应依据事先约定的规则进行处理,若未作约定,则可参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当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包括3%)时,房价款应根据实际测量所得面积进行结算;
2.当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受方享有
退房的权利。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
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
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一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100%合同约定面积。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
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
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