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房屋买卖纠纷的法律
起诉时限通常而言为三年,自权利主体清楚或应该清楚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并且责任方存在之日开始起算。若权利主体对自身权利受侵害一事并不知情,则
诉讼时效期间应自权利受到实际侵害之次日起算,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如超出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主体将会失去针对
诉讼时效的反驳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