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他人名义购
买房产所带来的风险包括: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他人擅自出售该房产;由于他人在法律层面上出现问题而导致其房产遭受
司法机关的查封处理;他人对该房产设立
抵押权行为;在其面临
离婚问题时,该房产作为其与配偶的
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或在他人去世后,该房产作为遗产进行分配和
继承等环节;如果双方之间并未签署书面协议,那么在房价大幅上涨之后,
出资方的权益可能会被视为债权性质,从而无法获得房产所有权。
《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
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
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
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