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寻找装修公司协助:当您的房屋装修过程中出现问题时,首要任务是立即寻求装修公司的协助并展开有效的沟通交流,以此解决双方存在的问题。在此期间,我们需要保持冷静,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积极配合解决问题。
2.寻求相关部门介入:如果经过与装修公司的深入磋商仍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您可以向当地
消费者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或司法所进行求助,请求他们提供协调和调解服务。
3.寻求
司法鉴定机关支持:若装修公司仍然拒绝调解,您可以请求消费者委员会或司法所在
书面形式中明确表述因为施工方未能积极配合调解而导致您只能单方面委托装修类司法鉴定机构(如装付宝等)进行鉴定。在此情况下,您还可以要求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消费者专业委员会发出投诉处理函,启动单方面(或双方面)鉴定委托程序,以便在鉴定之前充分履行
告知义务以及明
确权责声明。以上所有文书都应妥善保管,以便未来可能发生的
诉讼之需。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处罚办法》第十三条从事服务业的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从事为消费者提供修理、加工、安装、装饰装修等服务的经营者谎报用工用料,故意损坏、偷换零部件或材料,使用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者与约定不相符的零部件或材料,更换不需要更换的零部件,或者偷工减料、加收费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
(二)从事
房屋租赁、家政服务等中介服务的经营者提供
虚假信息或者采取欺骗、
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消费者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