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房屋交付延误事宜上,向对方请求支付
违约金的
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我们亦可申请延长此一时效。该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应自
债权人确切知晓或应当知晓房屋交付延误这一事实之日开始计算;
同时,对于自权益受损之日起已逾二十年之久的事项,司法机构将不再予以保护。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