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交易中,常见的纷争包括:因买卖双方未能遵守诚信原则,在房屋状况及其他重要信息上进行隐瞒而引发的
纠纷;由于房价波动,影响了
过户手续的及时完成所导致的纠纷;以及由于中介机构的操作不当或不规范行为引发的纠纷;也包括由于
房屋产权登记制度存在缺陷,从而导致的共有权人提
起诉讼的纠纷;
此外,还涉及到因过户登记和
房屋交付延迟而引发的纠纷等等。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
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
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