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借名购房产权归属的法律问题分析:
当事人间若就借名购房达成协议,只要该协议内容未触犯国家法律、违背社会公德规范,那么这便是合法有效的约定行动,双方各自应该按照协议中约定条款执行。在此条件下,令涉及到无恶意第三方交易的情况得到排除,并且房屋具备依法进行产权变更登记的资格,那么借用人有权根据协议中的约定,向登记人提出办理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请求,此项请求应予以支持。因此,在上述情形下,房屋的所有权将归属于借用人。
《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
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
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
损害赔偿。
当事人
善意取得其他
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