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观察到房地产开发商出现了以下列举的迟延交房的状况时,
购房者有权提
起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首先,开发商必须严格遵守约定,立即告知购房者清晰可信的房屋交房日期,并且应当在该日期之内备齐实现房屋交付所需的所有条件。若由于开发商自身原因未能按期履行此义务,开发商务必立即与购房者取得联系,说明情况。
其次,若开发商通知购房者前往验
收房屋,但购房者经过详细检查后发现房屋质量明显不符合双方达成的
交付标准,购房者有权拒绝接受房屋钥匙,并明确提出要求开发商对因此导致的
逾期交房所产生的相关
经济损失进行
赔偿。
最后,当购房者按照原定计划接收了房屋之后,若发现房屋仍然无法满足约定的交付标准,他们有权依据实际情况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
逾期责任。在这个过程中,若购房者察觉到开发商可能存在
延期交房的风险,他们应该提前进行适当的催促,例如在三个月内若开发商仍未采取任何实质性的交房措施,那么购房者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