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房屋品质方面所引发的问题时,
购房者可依据当时签订的房屋购买合同,依照合同中所明确的各项条款来对比分析房屋现存的质量问题,从而识别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一方,并有权按照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向其提出损失
赔偿的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
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六百一十五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第六百一十七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
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请求承担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