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买卖双方得以达成共识并同意取消
购房合同,应签署
退房协议书。在此协议中,除确认
退房事宜之外,还应对
违约责任的明确界定、双方各自所承担的职责及义务进行详尽阐述。各方
当事人均需严格遵守协议约定,全面履行自身义务。如有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应尽之责,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此外,经双方当事人
协商一致,亦可
解除合同。因此,作为
消费者的您有权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寻求解除合同的途径。
然而,若因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
履行合同,则依据不可抗力事件的具体影响程度,可部分或全然免除相关责任,但法律另有明文规定者除外。
同时,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以尽可能减少可能给对方带来的损失,且须在合理期限内提交相关证明文件。若双方未能就退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且买方坚持要求退房,则可通过正式
书面形式告知开发商,请求解除合同。自通知送达至对方之日起,合同即告解除。若开发商对此持有异议,可选择
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
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合同解除之后,双方仍需共同前往房屋管理局办理注销备案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