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规定程序收集所有与案件相关的
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实
物证据、文
书证据以及电子数据等;
(2)依据严格法律规定撰写正式
起诉状,其中应详细列明原告及被告双方的基本信息,同时明确阐述各项
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托的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等重要内容;
(3)在充分了解并确认法院
管辖权限范围之后,将已备妥的相关材料
递交至相应的人
民法院,启动
诉讼程序;
(4)待人民法院正式受理
立案申请后,需按规定预缴
诉讼费用,随后耐心等待法院安排
开庭审理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
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