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
买卖合同纠纷的法律服务费,通常情况下应由聘请方独立负担。在法律程序中
败诉的一方并无需承担对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产生的
代理律师费用。然而,需要明确的是,败诉方仍需承担相应的
诉讼费用,除非
胜诉方自愿承担或双方达成共识,由败诉方向胜诉方直接支付该笔费用。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七条
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退还,由败诉方向人民法院交纳,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
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
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