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购置
订金原则上是可退还的,但这须在特定条件框架内实现。若售房方因内部因素导致未能顺利签订购置协议,则有权向买方索取订金之返还。除买卖双方所涉及的种种因素外,若无法达成协议,同样应将订金予以退还。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
定金作为订立
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
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处理;因不可
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