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建筑面积出现缩水现象时,业主有权向房地产开发商追究其
违约责任。倘若该缩水量超出了相对应比例的3%,那么业主便有权利选择单方面解除由缩水面引起的
房屋买卖合同。如若因为面积上的差异而引发了争议,那么解决问题的途径便是诉诸于法律程序,通过司法手段来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按照我国现行的《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第三十条第一款的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必须严格遵守与业主签订的
合同条款,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准时地交付到业主手中。如若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进行交付,那么房地产开发商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
买受人有权
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