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若合同签署各方中有一方违背了双方所共同确认的
房屋交付时间的规定,即出现了晚交房达三个月之久的情况,该行为无疑已经严重触犯并违反了
合同协议中所明文规定的各方面法律条款。对于此类违约行为,侵犯方应承担起继续
履行合同义务、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以弥补其过失,或者向受害方进行相应的经济
赔偿以及支付
违约金等一系列的法律责任。同时,如果合同双方在
签订合同时已经明确约定了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和金额,那么在违约方按照约定支付了违约金之后,仍需继续履行其未尽的
债务责任。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