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开设赌场罪的判定并不是单纯依靠是否存在赌资
证据来决定,更重要的是该种行为是否属于组织或经营赌博活动范畴。若核查到相关证据证明
行为人确实创设了赌场,或者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提供了赌博平台,即便没有直接的赌资证据,也有可能被判定为触犯此项
罪名。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缺乏赌资证据可能会对
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评估时产生一定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
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
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