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年仅十五周岁便涉嫌犯有
盗窃罪的
未成年人士,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十七条之明确规定,对于年龄未满十六周岁的罪犯,无需承担
刑事法律责任。然而,此等情况下应当依法责令其父母或
监护人对其实施管教,如若必要之时,政府亦可采取相关的收容教养措施予以干预。因此,尽管这些未成年行为主体无需面临
刑事责罚,却仍需接受适当的教育及监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罪,应当负
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
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