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
盗窃罪的
刑事惩罚,主要是根据
犯罪分子所涉
盗窃财物的价值以及其
犯罪事实中所涉及的具体情况加以判定的。一般的来说,如果涉案
赃物的价值达到一定程度(在我们广东省内,这个标准通常设定为3000元人民币以上),那么
犯罪嫌疑人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的严厉惩罚,同时还可能会被判
处罚款。而当涉案赃物的价值进一步提升(在广东省内,这个标准通常设定为3万元至10万元人民币以上)时,犯罪嫌疑人将会面临更为严重的
法律制裁——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罚款。至于那些
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涉及到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犯罪分子,他们则有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
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承担罚款或者
没收财产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
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都有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