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盗窃罪案件而言,审理时间主要受到案件复杂性、
证据采集状况以及司法程序进程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通常来说,基层人
民法院在接到
公诉案件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必须依法完成审判工作,最晚也不能超过三个月。如若案件复杂,可申请延期一次,且每次延长的期限应控制在三个月之内。据此,大部分的盗窃
犯罪案件都会在半年左右得以审结,然而具体的审限仍然需要视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
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
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