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规定,“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一
罪名被广泛称之为“
帮信罪”。依据这一法律条款,最高
刑罚将对涉案者处以三年的
有期徒刑。具体而言,此项罪名所定义的是,在明知特定个体正在利用信息网络从事
犯罪活动的前提下,仍然为他们提供包括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服务、网络存储服务、通信传输服务在内的各种技术性支持;此外,还可能涉及到向这些
犯罪分子提供广告推广服务以及支付结算服务等便利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