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未成年人在16周岁以下期间涉及的性行为活动,可能会触及到
刑法中的强奸
罪名,然而,具体的定罪与否将取决于受害者的实际年龄以及其参与性行为的意愿程度。若受害者未满14周岁,那么与之发生性关系的任何人都将被视为犯有强奸罪行,这是因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该年龄阶段的儿童尚未达到具有性自主能力的法定标准。而当受害者处于14至16周岁之间时,其自愿与否便成为了判定是否构成强奸罪的关键要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