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年龄从年满十六周岁开始适用。若个体在年满十六周岁后其精神状况稳定,则因其所实施的
犯罪行为可予以相应的
拘役处罚。然而针对14至16周岁期间的青少年群体而言,仅当其涉嫌特定严重罪行,诸如
蓄意谋杀、强奸、
抢劫等情况下才需承担
刑事责任。至于不满14周岁的孩童,则通常不会受到任何形式的
刑事追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
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