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行
法规中明确规定,每个被告在同一时间段之内,仅能委任一至两名执业法律
代理人来进行辩护工作;此举旨在
保证辩护过程的高效性及
案件处理流程的有条不紊性。若被告人认为其辩护需求远超所能承受之范围,必须征得法院审核授权。因此,在绝大多数情形下,被告人无法同时聘请超过两位律师参与会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
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
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
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
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
近亲属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