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相关条款,对于
挪用资金犯罪案件的有效
追责期限一般设定为五年。依据此规定,此类案件的
追诉时效期限同样设定为五年,但若情节特别严重者,则自
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如若该类犯罪行为在上述五年内均未被发觉、侦破,那么法律将终止对其进行
刑事责任的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
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
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