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关于
受贿罪的认定,
犯罪完成状态被称为既遂,未完成的情形则相对较为错综复杂。针对此项
罪名,当行为主体已经接收到了贿赂,并且实质性地掌握和控制了相应财产时,通常会被视为受贿罪的既遂形态。当然,如果
犯罪行为人仅仅作出了承诺或提出索取贿赂的要求,而尚未真正实现其目的,那么这种情况便有可能被判定为受贿罪的未遂形态。然而,对于是否构成未遂这一问题,还需根据具体案件的情节进行深入剖析与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犯第一款罪,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