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规定,所谓“
帮信罪”,即为帮助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而设立的
罪名。在这种情况下,倘若
行为人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从事犯罪活动,却依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关键性的技术支持,或者是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便利服务,且
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严厉惩罚,同时还可能被处以
罚金。在
拘留期间,公安机关将会对案件展开深入的调查工作,一旦掌握了充分的
证据,便会依法将
案件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
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作出公正的判决。至于具体的刑期,则需要综合考虑
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来加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